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

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

价    格

更新时间

  • 来电咨询

    2022-6-7

王总
13375186700 | 0512-65074279    商盟通会员
  • 联系手机| 13375186700
  • 主营产品|尚未填写
  • 单位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6号金沙商务广场1幢422室
查看更多信息
本页信息为苏州珂锐弘扬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为您提供的“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产品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价格、型号、厂家,请联系厂家,或给厂家留言。
苏州珂锐弘扬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











实验室供气系统设计要点

  (1)通过气瓶和输送管道将载气输送给仪器,在气瓶出口装有单向阀,可避免更换气瓶时有空气和水分混入,另外在一端安装泄压开关球阀,将多余的空气和水分排放后再接入仪器管道,---仪器用气的纯度。

  (2)集中供气系统采用二级减压---压力的稳定,采用二级减压的方式,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一是,经过第i一级减压后,干路压力比气瓶压力---降低,起到了缓冲管道压力的作用,提高了用气的安全,降低了应用的风险,二是---仪器供气入口压力的稳定,降低了因为气体压力波动而引起的测量误差,---了仪器使用的稳定性。

  (3)由于实验室有些仪器需要使用易i燃气体,如甲i烷,乙i炔,氢气,做这易i燃气体的管路时,应注意管路尽量短,减少中间接头的连接,同时,气瓶一定装入防爆气瓶柜内,气瓶输出端接回火器,可阻止火焰回流气瓶引起的爆i炸,防爆气瓶柜顶端应有连接到室外的通风排气口,且有泄漏报警装置,一旦泄漏能及---警并将气体排到室外。









实验室气体工程安装注意事

  (1) 管径为1/8的管路很细且特软,安装后不直,很不美观,建议管径为1/8的全部换成1/4,在二级减压器末端加一变径就可以了。

  (2) 氮气,ar,压缩空气,---气,甲i烷,氧气的已经减压器压力表量程为0—25mpa,二级减压器为0—1.6 mpa。乙i炔一级减压器量程为0—4 mpa,二级减压器为0—0.25 mpa。

  (3) 氮气,ar,压缩空气,---气,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价格,氧气钢瓶接头共用氢气钢瓶接头分两种,一是正转钢瓶接头,另一是反转。---瓶用的是反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小气瓶用的是正转。

  (4) 气体管路每隔1.5m设一管子固定件弯曲处及阀门两端都应设固定件。

  (5) 气体管路应沿墙明设,以便安装维护。









减压器的使用要点

(1) 使用前应确认减压器是完好的,并检查有无油脂污染,---是进口处的污物及灰尘等应及时清除。

(2) 检查气瓶是否有油脂污染,螺纹是否损坏,如发现有油脂或螺纹损坏,就不再使用该气瓶,并将这些情况通知供气单位,清除气瓶阀(---是阀口处)的油脂污染,修复螺纹。

(3) 把减压器装到气瓶阀上,将输入输出接头拧紧。

(4) 打开气瓶阀前,先要把减压器调节螺杆逆时针方向旋到调节弹簧不受压力为止。

(5) 打开气瓶阀前,先不要站在减压器的正面或背面。气瓶阀应缓慢开启---压表指示出气瓶内压力。

(6) 顺时针方向旋转减压器调节螺杆使低压表达到所需的工作压力。如果太高应旋松调节螺杆,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放出一部分气后重新调节。

(7) 当工作结束后,先关闭气瓶阀,然后打开设备上的阀把减压器内的气体全部排出。接着把刚才打开的阀门关好,逆时针方向旋转调节螺杆,一直到调节弹簧不受压为止。

(8) 减压器应妥善保存避免撞击振动,不要放在露天和有腐蚀性介质的地方。

(9) 减压器只能使用规定的气体。









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苏州珂锐弘扬-实验室气体管道安装厂家由苏州珂锐弘扬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苏州珂锐弘扬流体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珂锐弘扬——您可---的朋友,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6号金沙商务广场1幢422室,联系人:王总。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9965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64866209.html
     关键词: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